制定反腐败政策的旨在通过确保遵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禁止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经合组织公约》)和2012 年奥地利反腐败刑法修正案联邦法律公报第I 61号、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和英国 2010 年《反贿赂法》等二级立法的原则,实现操作公正透明的承诺。这些法律以及世界各国的法律禁止或限制直接或间接向政府官员、客户代理或政党提供款项或贵重物品,并要求对企业商业资产的处置和会计记录进行严格控制。
本政策适用于吉布达伟士集团、吉布达伟士直接控制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代表公司行事的任何其他法律实体与所有管理层成员、高管和员工。对于吉布达伟士拥有所有权但不控制运营的公司,本政策或任何同等政策同样适用。在某些特定情况出现时,吉布达伟士有着比法律法规更为严格的措施,以维护道德企业价值观及其全球商业声誉。第三方管理计划中包含确保遵守反腐败政策的程序。